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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 便民超市服务合作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6/4/30 11:17:19      浏览次数:168

第一章 谈判公告

 

1. 谈判条件

谈判项目为便民超市服务合作项目,项目谈判人为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便民超市服务合作项目以谈判采购方式确定合作方。院方提供便民超市服务场所,合作方负责运营管理,接受院方对经营内容及经营时间等有关方面的监管,合作方每年向医院上交管理费。

2.2 谈判地点:江苏省仪征市仪化生活区环南路1号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

2.3 谈判内容:院内便民超市服务合作

2.4 谈判方式:本次采购为谈判采购,由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作为谈判主体,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作为签约主体在谈判结果生效后与供应商完成采购合同签订工作。

3.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3. 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3.1 参加本次谈判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的响应函;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须包含日用百货、食品、零售等相关内容;

4)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指供应商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5)2026年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或承诺函);

7)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根据国家及地方市场监管要求,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等须取得相应许可或备案);

8)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类似便民零售服务或超市经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4月30日起至511日止,每天8: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请将企业营业执照(图片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发至本公告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标明项目及单位名称。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6514日上午900(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地点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6.谈判时间及地点

6.1 谈判时间:北京时间 2026514日上午900

6.2 谈判地点:江苏省仪征市仪化生活区环南路1号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

7.联系方式

7.1 联系方式招标采购部 0514-83211533;                                   

7.2 邮箱:yzhcgb83211533@163.com

8.本次谈判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8.1 次谈判公告期限,为本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官网公示栏

8.2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官网上另行通知。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

招标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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