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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职工参保人员在我院就医须知

发布时间:2018/11/9 16:11:25

扬州市职工参保人员:

因扬州市医保异地联网就医结算平台暂未启用,致扬州市职工参保人员在我院就医不便,现将在我院就医及相关费用报销流程通知如下:

1、由就医职工单位开具《外派工作证明》或《在外工作证明》单位盖章,持此证明去扬州市社保中心职工医保审核科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本人当日即可办理,或交由单位相关部门统一办理,报销比例与在扬州本市就医一致。

2、参保人在我院先自费就医,然后准备相关材料交给参保人所在单位的社保缴纳部门,统一送至扬州市社保中心职工医保审核科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参保人的医保IC卡;

3)出院记录、住院总费用清单和有效发票;(住院需提供)

4)门诊病历、发票明细(特殊慢病需提供)和有效发票;(门诊就医需提供)

5)参保人本人名下的交通银行借记卡;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医保办

一八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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