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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我院就医须知

发布时间:2018/11/9 16:10:17

扬州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因扬州市医保异地联网就医结算平台暂未启用,致扬州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我院就医不便,现将在我院就医及相关费用报销流程通知如下:

一、扬州开发区朴席镇的城乡居民就医报销须知:

1、居民参保人员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先自费就医,然后准备相关材料直接去扬州市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办理报销手续。

2、新农合参保人员先自费就医,然后准备相关材料交村合管办或直接去扬州市开发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办理报销手续,不需要办理转诊手续。

二、扬州市非朴席镇的城乡居民就医须知:

1、需携带房产证或异地居住证去扬州市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填写《异地就医申请表》。 

2、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先自费就医,然后准备相关材料去扬州报销。

3、居民参保人员去扬州市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科办理报销手续;新农合参保人员去所在社区合管办办理报销手续。

三、报销所需材料:

(1)参保人的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参保人的医保IC卡;

(3)入院记录(外伤患者需提供)、出院记录、住院总费用清单和有效发票;

(4)参保人本人名下的农业银行卡(新农合参保人需提供)。

 

 

 

 

 

南京鼓楼医院集团仪征医院医保办

二○一八年七月十六日